重大利好,移民局给EB1A松绑啦!关于EB1A杰出人才资格标准的最新新规!
关于美国移民局(USCIS)于2024年10月2日正在更新的EB1A政策手册,以及进一步明确评估EB-1A的证据类型以用于确定特殊人才EB-1A移民签证的资格这一举措,以下是澄清与确认的内容概述:

团队奖项的认可
政策指南明确表述:
申请人可以依据个人获得的团队奖项来主张符合“国家或国际认可的较小奖项或领域卓越奖项”标准。过去,移民局并不认可团队奖项,并且需要申请人证明在团队中起决定性和领导性的作用从而使得整个团队获奖。现在,只要申请人是团队获奖者的一员,即可使用该奖项作为申请依据。
具体解释:
符合资格的团队奖项包括:
1.每个成员都会获得奖杯、证书或奖牌
2.出现在领奖台或舞台上
3.在颁奖机构的获奖公告中被特别提名的奖项
4.获得奖项的乐队成员和一起站上领奖台的接力队成员
会员资格的澄清
政策指南明确表述:
申请人过去的会员资格也可以被视为符合会员资格标准的依据。移民局会判断申请人所声称的当前或过去所属协会是否要求成员在该领域具有由该领域公认的专家评判的杰出成就。
例如,申请人曾经是某最佳投资人协会的一员而现在已经退出,这种情况在原来的规定中是不符合标准的,而现在可以被认可。
具体解释:
如果是过去的会员资格,申请人也没有提交近期继续从事该领域的证据,那么,移民局会在两步分析法时,考虑过去的会员资格的长短。
已发表材料标准的变更
删除了关于“已发表材料必须证明个人工作和贡献价值”才能满足已发表材料标准的表述。
在学术领域中,学术文章被定义为报告原创研究、实验或哲学讨论的文献。只要发表过专业文章,就会满足这一条标准,无需再证明“已发表材料必须证明个人工作和贡献价值”。
展览或展示的解释
尽管词典将“展览”定义为不限于艺术的公开展示,但相关法规明确将该术语修改为“艺术的”。因此,只有在有充分支持的情况下,才会将非艺术展览视为可比证据的部分。
移民局仅在适当支持的可比证据申诉中考虑非艺术性的展览或展示。这意味着,如果申请人提供的展览或展示证据不是艺术性质的,那么需要有其他充分证据来支持其作为可比证据的价值。
新政为EB-1A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证据选项,更高的清晰度和透明度,有助于减少申请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提高审批效率。
新政在某些方面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证明路径和宽松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移民局会降低对申请人的整体评估标准。相反,这些变化使得移民局可以更加全面和精准地评估申请者的杰出能力。在未来的EB-1A申请中,材料的细节要求和个性化要求会越来越重要。申请人需要准备更加充分和有针对性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