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者长期不在美国,为受益人申请绿卡进行经济担保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申请人近期不居住在美国,而是临时在国外工作,他们可能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信来说明自己的情况。这份申请信需要表明申请人在美国境外的滞留是暂时性的,最终会回到美国,并证明美国是其永久居留地。证明的示例包括:在美国的选举投票记录、纳税记录。

如果绿卡申请人不在美国怎么办?

这类情况在通过EB-5投资移民获得美国绿卡的申请人中尤为常见,因为他们大多主要在中国工作和纳税。尽管美国有全球征税政策,他们在美国有税务申报记录,但并未在美国正式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EB-5绿卡持有人想要为配偶(受益人)担保绿卡,由于他们在美国当地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可能会使情况变得复杂。

一般来说,美国政府为了防止受益人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享受美国福利和低保,需要绿卡申请人为其进行担保。详情参见上期文章《如何确保你的婚姻绿卡申请经济担保能力达标?》

对于这种情况,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来证明他们尽管不在美国居住,但仍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持配偶。这可能包括提供在美国本地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以及美国本地的资产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申请人在国外有工作和收入,他们也需要满足美国移民局对担保人收入的要求,即申请人在美国的收入至少需要达到联邦贫困线的125%。如果不满足条件的话,需要找到联合担保人进行担保。

过去,我们曾成功处理过一件相关的案例,在这里附上详细的背景及情况说明,希望能给类似情况的小伙伴们一个参考,遇到困难的小伙伴也可联系我们获得支持和帮助~

一、申请人背景

陈先生通过EB-5投资移民计划成功获得了美国绿卡,但由于长期在中国从事商务活动,他的税务记录并不符合美国移民局对经济担保人的要求。陈先生与妻子王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一女。由于女儿即将在美国开始她的大学生活,陈先生决定为王女士提交移民申请。

二、案例细节

最初,王女士企图通过DIY方式为自己申请绿卡。2017年8月,王女士在提交DS260表格时被要求补件。由于陈先生长期在中国,美国的报税金额非常少,达不到经济担保的标准,同时陈先生在美国没有工作及稳定收入来源

面对这一困境,陈先生立即在朋友推荐下联系了言信律师事务所,及时得到了专业的法律帮助。

三、解决方案

言信律所的律师在详细了解陈先生的情况后,为他制定了解决方案——利用陈先生在美国的投资和资产来证明他的经济能力寻求联合担保人进行担保。由于陈先生在美国没有合适的亲戚朋友充当联合担保人,于是我们建议陈先生采取第一种方案,以下是我们为陈先生进行申请的详细流程:

1.让陈先生及时汇一笔款项到美国账户,并保证存款除以5之后达到存款要求,以证明他在美国有充足的资产。

2.提交了陈先生在美国的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和评估报告,证明他拥有足够的资产。

需注意:在使用房产作为资产时,必须扣除房产贷款后的净值才能作为担保资产,并且通常需要将这部分净值除以5来计算每年的收入贡献.

3.协助陈先生提交864表格,并为他准备了一封律师信,详细解释了陈先生的经济状况,包括他的投资、资产和收入来源,以及他为何能够满足经济担保的要求。

四、案例成果

2018年1月,我们为陈先生提交了I-864经济担保的补件说明和支持性资料。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移民局接受了陈先生的经济担保证明。很快,王女士顺利通过面签拿到绿卡成功进入美国。

在找到我们之前,王女士非常担心自己无法移民美国,会影响到女儿的教育和家庭计划。但在我们的帮助下,陈先生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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